各位同学: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秉承“ 止于至善”校训精神,弘扬“以科学名世,以人才报国”办学理念,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,树立先进典型,鼓励本科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、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,根据《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》和《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》,现将2023-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定原则
各学院严格按照《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。
二、评选程序
1.申请对象:各学院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全日制本科学生,且为我校认定的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2.申请条件:见附件1.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。特别提醒成绩要求:上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%,且无不及格课程;
3.学院及大类名额分配:我院2023级本科生名额为5人;
4.申请学生需通过“网上办事大厅—奖学金—国家励志奖学金”申请,学院组织评审并将审核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,同时需在 “网上办事大厅—奖学金”进行审核;
5.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获奖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并审核,审核通过后向全校师生公示不少于5 个工作日;
6.若教育部下达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最新要求,将以最新要求为准。
三、提交材料
请各位同学在系统申请(9月19日至9月23日),暂无需提交其他材料。
附件1.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.pdf
集成电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4年9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