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研究生】关于东南大学集成电路学院 2024 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评审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10-01浏览量:1423


为凝聚以学术立校、以学术报国共识,激发研究生不断进行学术创新,取得突破性科研成果,以卓越的学术贡献和学术成果推动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设立研究生校长奖学金,用于奖励在学术创新中有突出表现或特殊贡献的全日制研究生。

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。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6万元,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,同时颁发荣誉证书。集成电路学院可推荐博士生1人,硕士生1人参与校级评审。现将我院2024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
  一、参评对象及条件

1.凡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正式取得学籍、完成注册并符合申请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,不含休学期间的研究生。

2.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:

(1)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无危害中国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言行;

(2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3)热爱学校,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4)学习成绩优异,科研能力显著,学术成果特别突出。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930日。

3.其他要求,同集成电路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。

  二、申报评审程序

1.2024930-108日,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2024年东南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 1),《2024年东南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》(附件2),提交电子及纸质版材料。

电子版附件12024年东南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》、附件22024年东南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》、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pdf。三份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:1404153419@qq.com, 邮件命名校长奖学金申请材料-博士/硕士-学号-姓名

纸质版:附件12024年东南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》、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(封面请附空白A4纸写明姓名、学号、材料目录)。

以上纸质版材料分两地提交:

无锡:于20241089:00-17:00交至三江院A204办公室张老师处。

南京:于20241089:00-17:00交至电子信息大楼1301A厉老师处。

2.2024109-1013日,学院对申请校长奖学金的同学进行材料审核;1014日(暂定)学院组织答辩,确定推荐名单。1014-1018日,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,学生可向学院提出。公示期无异议后,上报评审结果至研究生院。

3.11月初,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函评确定答辩候选人,函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布,并组织答辩候选人进行答辩评审,确定最终获奖名单。

三、组织领导

1.若研究生本人在参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,取消该生在校期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资格,并根据《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给予相应处理。

2.获奖研究生在校期间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,撤销其所获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荣誉,并追回奖学金。

违反国家法律、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;

有抄袭剽窃、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;

其他不适宜获评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情况。

 

联系人:张老师, 联系方式:QQ1404153419

附件1.2024年东南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.docx

附件2.2024年东南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.xlsx